在中国境内有固定住所、有当地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证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且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个人小额短期信用贷款。
1. 有正当职业和稳定的收入来源(月工资性收入须在1000元以上),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2. 借款人所在单位必须是由银行认可的并与银行有良好合作关系的行政及企业、事业单位且需由银行代发工资;
3. 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行为及不良记录;
4. 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同意银行从其指定的个人结算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5. 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借款人向银行提交如下资料: (1)贷款申请审批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居住地址证明(户口簿或近3个月的房租、水费、电费、煤气费等收据); (4)职业和收入证明(工作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银行代发工资存折等); (5)有效联系方式及联系电话; (6)在工行开立的个人结算账户凭证; (7)银行规定的其他资料。
银行对借款人提交的申请资料审核通过后,双方签订借款合同。银行以转账方式向借款人发放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预期年化利率表 时间:一年以内(含一年) 年预期年化利率4.35%,一至五年(含五年) 年预期年化利率4.75%,五年以上4.90%.
办个人贷款做生意是可以的,除非个人贷款的用途被限制在做生意之外。
需要考虑的是,用个人贷款做生意是有风险的,自己的本金在做生意中有可能导致损失,借款人需要保证自己有按时偿还贷款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