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约成功后,患者须在就诊当日,按照取号时间的规定(取号时间参见“电话预约挂号”第6项),凭身份证(军官证)原件前往14、15窗口领取,逾时未取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办。前来取号的患者信息中姓名或身份证号任意一项与登记信息不符,均视为无效预约,不予取号。
办理预约挂号后,如何就诊?
答:您凭借收到的短信预约编号,到医院的门诊大厅总服务台或自助终端机上打印挂号单,然后到挂号窗口缴纳挂号费及诊金,随后凭借挂号单和病历本,到分诊台排队等候就可以了。
用户注册时必须填写自己的真实手机号码或其它联系电话,这样如遇预约专家因公务临时变更坐诊时间,医院可以通过您的联系电话及时与您联络,重新安排您的就诊时间。
当用户在医院预约挂号系统预约挂号并确认成功以后,请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在预约时间当天准时到预约的医院门诊挂号处核对预约信息后,按照医院正常流程进行取号,因就医病人多,过时号额不予保留。